曲靖一家11人住两间土坯房申请建房未批 自建房可以出租吗?
曲靖一家11人住两间土坯房申请建房未批?
网民5月11日在人民网向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留言,请求解决建房问题。其称,我是麒麟区东山镇新村社区大村组村民,我家现有两间土坯房(总共80多平米),住着三户人(我父母、我哥家4口人及我家5口人,总共11口人),实在拥挤,孩子睡不下,每天晚上只能把沙发放下给他们睡,来个亲朋好友就更加没有办法打整了。七八年前山墙就倒塌了一半,几年的风吹雨打更是摇摇欲坠,前不久还发现楼上有几米长的蛇皮,住着提心吊胆。2019年我向村委会提交了建房申请,但是一直没有批复。前不久镇上到村上批了一次建房,但是没有批我家的,说我选址地点是一般耕地。我申请批复的建房地点,三面都已有建好的房子,为什么我这里会成为一般耕地?我找过村委会及镇上相关领导,给到的答复都是等政策。我感觉到很无助,希望切实解决一下我的盖房问题。
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人民政府5月23日回复称,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曲靖市麒麟区委书记的留言收悉,东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经东山镇核实,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,您户居民人口5人,与父母、兄长共11人居住两间土坯房,2021年7月6日向东山镇新村社区提交建房申请,但经东山镇国土规划中心实地核实,您目前选址建房的位置被划定为一般耕地(建房红线内),属政策规定无法建房,社区已多次为您讲解政策,建议其更换选址在耕地红线外建房。考虑您情况特殊,村、镇两级都积极向上级协调,如有政策(上级批复)可将其一般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则及时告知您建盖,否则将告知您可另选其他非一般耕地的基址建房。
自建房可以出租吗?
出租房屋,必须具有合法权利,该权利最有效的证明文件就是由主管部门颁发的《房屋权利证明》。但由于历史原因,很多居民自建房屋尚未取得《房屋权利证明》,这类房屋出租,在办理合同登记(备案)手续时,必须提交证明材料,这些证明材料主要有红线图、《建筑许可证》,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,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文书、裁决文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文书,主管机关批准搭建临时性、简易性住房的批准文件,街道主管部门或委托社区工作站开具的《房屋临时使用证明》等。不能出示证明其产权证明材料的,禁止出租。